業主的項目管理是全過程的,包括項目決策和實施階段的各個環節,也即從編制項目建議書開始,經可行性研究、設計和施工,直至項目竣工驗收、投產使用的全過程管理。 由于工程項目的一次性,決定了業主自行進行項目管理往往有很大的局限性。首先在項目管理方面,缺乏專業化的隊伍,即使配備了管理班子,沒有連續的工程任務也是不經濟的。
在計劃經濟體制下,每個建設單位都要配備專門的項目管理隊伍,這不符合資源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的原則,而且也不利于工程建設經驗的積累和應用。在市場經濟體制下,工程業主完全可以依靠社會化的咨詢服務單位,為其提供項目管理方面的服務。如圖1.1.1所示,監理單位可以接受工程業主的委托,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全過程的監理服務。此外,監理單位還可將其服務范圍擴展到工程項目前期決策階段,為工程業主進行科學決策提供咨詢服務。